为贯彻落实厅党组第39次(扩大)会议有关精神,推动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12月27日上午,省人社厅召开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杰指出,在岁末年尾召开此次培训会,充分表明厅党组和厅主要领导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高度重视。田杰强调下一步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本背景,要把加强内部管理作为推进单位治理体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在财务、资产分管领域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正确履行职责。二要严肃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上和厅里出台的配套管理制度,在业务操作中务必要依法依规照章办事。三要强化内部控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是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程序和标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四要做好风险管控。各单位要把风险管控作为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好经办、审核、审批等重点环节,防止在执行中出现“跑冒滴漏”。各单位要防止“制度只上纸、岗位只上墙”的形式主义,在业务操作中要预防发生资金支出财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等重大风险。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相似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属于政策层面的要及时向厅相关部门汇报;属于工作层面的要立即纠正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总结经验。各单位自身要建立财务报销自查、资产定期盘点清查的工作机制,厅相关部门要通过调研、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要在全厅范围内建立起责任清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会议由厅规划财务处负责人主持。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在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进行了讲解;厅基金监管处负责人通报了2019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情况;规财处、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就加强财务、资产日常管理和执行相关政策口径进行了业务培训。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